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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民政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3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大关怀农村空巢和孤寡老人的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  号:
第138号 
承办单位:
民政局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4-12-12

李风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关怀农村空巢和孤寡老人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空巢和孤寡老人有医疗支出时,可以由本人或亲属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等有关材料通过村(居)社会大救助服务站、所在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站、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或“德救助”微信小程序提交临时救助申请,按程序审核确认后,将临时救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县民政局将积极构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大数据+铁脚板”为困难群众提供实时高效的综合救助帮扶服务。依托社会大救助平台动态监测预警模块,及时精准发现刚性支出过大或“急难型”困难人群,县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民政办、村级协理员“三级联动”日常定期巡访主动发现,帮助困难群众摆脱困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民政局0534-5211365    

联系人: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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