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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10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解决“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一村一品”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编  号:
105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5-06-13

邓爱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一村一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一村一品”是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创新经济增长方式,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发展“一村一品”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的战略举措,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手段。作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宁津县市场监管局鼓励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开展品牌创建工作。

打造特色农产品商标及地标品牌是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提升乡村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掘、培育、运用和保护商标和地标,形成标志性的区域品牌,对实现富农强企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为发挥知识产权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引导行业主体开展特色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培育、注册和保护,提升地域特色优势产品的发展水平,促进特色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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