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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13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的建议)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编  号:
139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5-06-13

胡晓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积极开展电梯安全筑底、电梯维保安全隐患排查和维保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我县目前电梯登记数量为2778台,电梯使用单位235家,维保单位18家。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要求和前期工作部署,结合我县电梯投诉情况,集中开展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电梯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例行安全检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等。同时市场监管局对维保单位进行全覆盖约谈,并联合住建局对投诉量高的小区物业进行约谈。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完善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虚假维保、以修代保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保养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电梯维保市场健康良性发展,不断提升电梯维保质量整体水平,坚决防范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有力举措、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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