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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14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保护从业人员利益和维护企业用工风险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编  号:
144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5-06-24

李风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从业人员利益和维护企业用工风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从业人员的数量大幅增加,企业组织形态和劳动用工模式日趋复杂,劳务市场中出现了用工不规范、欠薪频发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企业的用工风险也在不断增加。针对您提出的保护从业人员利益和维护企业用工风险的建议,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立足自身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劳动收入、劳动安全、社会保障、从业环境、矛盾处置等方面加强制度规范,主动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切实提升经营责任意识。

二是通过多种途径向从业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从业人员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引导从业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是对企业开展普法活动和诚信宣传,积极向企业阐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倡导企业在市场竞争及劳动用工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诚信原则,从根本上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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