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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医疗保障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43号建议的答复 
届  次:
十八届五次会议 
编  号:
43号 
承办单位:
医疗保障局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5-07-08

                                           

 李蒙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居民医疗报销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进一步提高门诊看病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药种。根据德医保发〔202430号《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4101日起,将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65%,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至75%

进一步开放慢性病销售渠道,加大常用药的普惠性,让农村老年人有底气购买日常性药品。根据德医保发〔202154号《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慢特病人员在本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签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以慢病患者购药只能在其本人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报销。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宣传渠道,让群众更全面地了解现有的医保政策。我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均设有医保服务站点,可以及时接收新的医保政策,方便参保群众及时了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医疗保障局

202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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