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保店镇人民政府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高金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关注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并提出建议。通过村广播、公开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村内环境管护的积极性,探索建立“积分制”等激励机制。组建人居环境督导小组,推行一线工作法,每周至少1次深入村内实地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销号管理,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环境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是否存在反弹回潮现象等。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保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