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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保店镇人民政府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106号建议的回复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编  号:
106 
承办单位:
宁津县保店镇人民政府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5-06-04

宁津县保店镇人民政府对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代表

106建议的答复

 

高金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关注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并提出建议。通过村广播、公开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村内环境管护的积极性,探索建立“积分制”等激励机制。组建人居环境督导小组,推行一线工作法,每周至少1次深入村内实地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销号管理,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环境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是否存在反弹回潮现象等。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保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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