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基础信息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政协委员提案 >正文
标  题: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城建环保类第25号提案的答复(帽杨等城中村的拆迁问题) 
届  次:
 
编  号: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0-10-30

徐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帽杨等城中村的拆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已成立宁津县旧城暨城中村改造搬迁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区拆迁工作,您所反映的帽杨村等城中村已列入搬迁改造规划,帽杨村、高李村片区搬迁改造于2020年1月份启动,截止6月底已完成拆除。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宁德路西侧临河道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议打造湿地公园,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为宁津西部城区远期规划提供一片新鲜的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悉,宁德路西侧临河道危旧房棚户区属于帽杨村、高李村片区,截至目前已全部拆除完毕。关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已于2020年上半年完成宁德路西侧河道进行实地踏勘,目前正在进行宁南干渠综合治理项目(宁乐大街至振华大街、阳光大街至宁南河)前期准备工作,该项目已完成可研、立项、环评及环评批复等手续办理,待资金落实后,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等工作,计划列入“十四五”规划。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 注和监督。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3日

目录管理登录 |  政务邮箱 |  政民互动后台
中共宁津县委 宁津县人民政府主办 宁津县大数据中心承办
网站监督电话:0534-5222244 地址:山东省宁津县中心大街17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220021 鲁ICP备06041326号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
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