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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 202105D09号提案的回复(关于鼓励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提案与建议) 
届  次:
 
编  号: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1-06-18

闫宝国、郭洪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共有养老机构11家和朗润智能居家养老平台,9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床位1621张,供养人员963人,其中特困人员517人,社会代养人员446人。

1、公建公营养老机构7家:特困失能供养中心、大曹镇敬老院、保店镇敬老院、相衙镇敬老院、津城敬老院、刘营伍乡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

2、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家:长官镇敬老院。

3、民建民营养老机构3家:柴胡店镇鹤祥老年服务中心、爱心溢养老年公寓、宁津县善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其中城区柴胡店镇鹤祥老年公寓和爱心溢养老年公寓、善德老年服务有限公司、宁津县社会福利中心4处养老机构9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基本能满足社区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健康保健服务、短期托养服务、文体娱乐服务、精神慰藉服务、法律维权服务休闲娱乐需求。

朗润智能居家养老平台,为老人配备无线可穿戴设备(定位手机、智能拐杖等),充分利用社会服务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目前平台注册老年人有110人,特别是以为高龄、失能、空巢、独居等重点老年人群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社会化市场化生活援助服务为中心,兼顾广大老年人其他生活需求的1处养老服务组织。

目前,正在建设的宁津县医养康复中心和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居家养老公寓、5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处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能为有条件的城区老人,提供集中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目前,我县已基本建立起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发〔2020〕9号)、《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21〕21 号)、《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给予各养老机构人、财、物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11000元,租赁的床位补助4500元,对符合以上补助范围和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进行奖补,按照每人每年 2400元、3600 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 200 元、300 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 1-5 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 0.8 倍、0.9 倍、1倍、1.1 倍、1.2 倍差异化补助。

下一步,我们根据《民政部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文件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规定。联合消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各养老机构指导、监管、管理的力度和频次。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民政局

2021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县民政局5218513  联系人:贾秀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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