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基础信息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政协委员提案 >正文
标  题:
宁津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2201A2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家政服务工程建设的提案) 
届  次:
 
编  号: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2-06-30

周洪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家政服务工程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引导各级和社会力量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21〕21 号)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护理员给予职业技能等级奖补补助。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民政局

2022年 6 月 22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民政局 0534-5218513     

联系人:张蕾蕾

目录管理登录 |  政务邮箱 |  政民互动后台
中共宁津县委 宁津县人民政府主办 宁津县大数据中心承办
网站监督电话:0534-5222244 地址:山东省宁津县中心大街17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220021 鲁ICP备06041326号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
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