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02D13号提案的答复
彭永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活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一是强化监管,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转移现场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模式,督促危险废物收集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方式开展宣传,重点向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农业生产主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让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充分认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方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下阶段,我局继续扎实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同时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12.5世界土壤日,持续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全民参与意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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