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02D14号提案的答复
张玉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是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履职,协调住建、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全盘统筹谋划,狠抓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十三五”期间,我县已完成31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1年,已完成5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2年,已完成2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今年,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数为20个,现已将任务分解到具体乡镇(街道)、具体村庄,部门和乡镇密切协作,确保10月底前完成。为保障津城街道李镇、刘营伍乡付家庙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我局积极推动设施第三方运营,由专业人员进行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运维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水质达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稳步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明确工作思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是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完善验收程序,明确验收标准,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镇申请、县验收、市审核、省备案”程序,确保完成一个验收一个。
(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面。按照省市部署,我县编制完成《宁津县农村黑臭水体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截至2022年年底,5处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下一步。我县将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或返黑返臭的水体,及时纳入将清单安排整治,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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