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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02C0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老旧小区电动车辆充电桩建设,提升小区配套设施水平的建议) 
届  次:
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编  号:
第202302C01号 
承办单位:
宁津县消防救援大队 
吸收采纳:
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18

 

李宪亮、王翠红、徐军、贾立华、刘国红、孙晓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旧小区电动车辆充电桩建设,提升小区配套设施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大队以政协委员提案为契机,突出以民为本、融合提升,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消防提升工作。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推进。提请政府将老旧小区消防改造纳入年度“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住建、综合执法、规划、供电、燃气、消防等部门成立联合现场勘查组,对今年需要改造的25个老旧小区进行逐一走访调研,并按照“一区一策”改造要求逐一召开多部门联审会,反复修改雕琢方案,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基础扎实、项目全面。联合宁城街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居民议事会议内容,深入听取群众有关消防及旧改工作问题意见。

二是逐步完善充电设施。老旧小区火灾其中最大的痛点就是电动车乱停放现象严重,为方便居民,规范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大队充分协调属地街道,以社区为单位,结合老旧小区实际,整合闲置公共区域等现有场地资源,规划建设一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改变电动车充电乱象,全面铺开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工作。

三是整治约谈狠抓管控。大队联合房管、宁城约谈全县各住宅小区物业企业负责人,增强物业企业对开展小区电动车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物业企业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堵塞消防通道、违停乱放、“飞线”充电等重点行为的发生。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各电动车销售、维修企业安全资质管理、产品质量检测、使用管理等环节的检查,强化源头管控。

四是坚持多维联合管控。注重强化微型消防站力量建设,结合实际,在条件允许的老旧小区建立以社区消防管理人、物业保安或业主委员会为主的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并纳入县消防救援站调度培训范畴,老旧小区改造期间,重点加强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和巡查,确保警情快速有效处置。探索社区+单位消防片区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社区微型消防站与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联防网络,统筹整合内部巡逻车、消防器材设施,打造共建共享共治格局,实现一点报警多方响应。

五是深度渗透广范宣传。大队充分发挥消防宣传“催化剂”作用,利用各微信群、QQ群等网络宣传阵地,宣传私自改装电动车、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危险性,曝光居民楼典型火灾事故的起因和危害,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督作用,联合村(居)委会、社区消防志愿者走村入户开展消防宣传,进行现场说法、讲清危害,动员群众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同时广泛运用户外LED大屏等渠道高频次推送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案例和提示语,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确保有效提高群众自觉规范停放充电和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意识。

下一步,大队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多举措做好老旧小区电动车辆充电桩建设工作,共同改善小区配套设施,提升小区消防安全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612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消防救援大队8102227  联系人: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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