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春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消防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消防救援大队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预防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大队积极研判辖区农村消防安全形势,因地制宜,采取严管严防措施,全面修复农村火灾防控安全漏洞,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完善农村火灾防控体系。年初,县消安委结合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县消安委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充实,明确了各镇街和成员单位人员及消防工作职责。同时,督促各镇街同步调整了镇街消安委办公室人员和工作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乡镇企业及村镇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下发《关于转发<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的通知》,对镇街和有关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进行专题明确,特别是将市政消火栓、乡镇消防队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
二、推动乡镇消防工作站建设。在去年镇街消防工作站建设的成效基础上,将消防工作站建设下行至社区(管区),进一步将消防监管力量向基层末端延伸。目前,正在宁城街道试点,待成熟后,召开现场会全面铺开。镇街消防工作站主要抓好消防工作统筹、调度,具体检查、宣传等工作交由社区(管区)负责,确保消防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大队通过定期组织召开乡镇(街道)网格办副主任消防工作会议、大队人员定点包镇街督导、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等等方式,提升网格办副主任胜任消防工作的业务能力。
三、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长官镇协调辖区企业购置2辆消防车,进一步增强辖区灭火硬实力。杜集镇乡镇消防队在杨柳絮火灾防控、麦收防火期间充分发挥前沿到场处置作用。鼓励和推动农村建设农村微型消防站,因地制宜建设市政消火栓、配备潜水泵、灭火器、水枪水带等消防器材,承担农村防火巡查、消防设备维护、火情前期处置、消防宣传培训、协助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等工作。鼓励乡镇在有条件的村庄(社区)建设市政消火栓等取水设施或依托附近池塘、河流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储水设施。
四、强化派出所消防执法委托工作。大队通过委托执法的法定程序,将部分消防行政处罚权委托公安派出所行使,从而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落实“派出所主防”职责,有效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大队实施定期定点指导制度,为每个公安派出所指派一名大队参谋或文员进行定点指导,落实每季度到场指导机制,通过开展派出所民警业务培训班和定期业务指导工作,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民警做好消防监督管理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管理的效率,各类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派出所民警和镇街消防工作站人员一同对辖区单位开展检查,确保农村消防监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抓出成效。
五、消防宣传“进农村”持续升温。大队组织消防志愿者及宣传人员走进各乡镇农村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排查家庭火灾隐患、讲解防火常识等形式,面对面向村民赠送“防火锦囊”,提醒广大农村群众养成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好习惯,全力防范家庭火灾事故发生。录制“春季谨防杨柳絮杂草火灾”、“麦收防火注意事项”音频,推送至各乡镇农村大喇叭广播,提醒广大村民朋友全力做好杨柳絮、麦收等防火工作。印制张贴《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家庭防火“三清三关”要记牢》宣传彩页,多角度、广渠道开展防火宣传工作。
下一步,大队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多举措加强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共同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6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消防救援大队8102227 联系人: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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