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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02B4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提案) 
届  次:
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编  号:
202302B46 
承办单位:
教体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06-05

陈绪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打造群众身边的体育生态圈。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社会足球场等健身设施,加强乡镇、街道健身场地器材配备,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百姓健身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共享健身空间。建设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

二、拓展全民健身新空间。推进体育公园建设,推动体育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在现有郊野公园、城市公园中因配建一定比例的健身设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动生态、不妨碍行洪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利用山林建设特色体育公园,在道湖泊沿岸、滩地等地建设健身步道,并设立必要预警设和标识。

三、完善户外运动配套设施。加强冰雪、徒步道、骑行道等设施建设。加强户外运动目的地与交通干线之间的连接,完善停车、供电、供水、环卫、通信、标识、应急救援等配套设施。公共户外运动空间可配套建设智能化淋浴、更衣、储物等设施。支持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等新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进健身设施绿色低碳转型。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推广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实施节能降本改造,加快运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进场馆管理和赛事服务。体育场馆建设要与城市风貌、城市文脉、城市精神相适应。户外运动设施不能逾越生态保护红线,不能破坏自然生态系统,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打造运列场景。

五、推动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行免费和低收费政策。支持第三方对区域内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进行统一运营。鼓励私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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