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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长官镇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02B5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李浚之故居遗址保护的建议) 
届  次:
十一届二次会议 
编  号:
202302B53 
承办单位:
宁津县长官镇人民政府 
吸收采纳:
列入计划逐渐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19

刘伟哲李清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李浚之故居遗址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李浚之(1868-1953),号响泉,清朝画家、美术家,长官镇曹塘村人。李浚之故居的遗址所在曹塘村后街上此人的房子已不复存在,已被村里的民居所覆盖,无法在现有遗址上立碑铭石。经长官镇党委政府和政协联络室研究决定将此提案列为计划,在东曹塘村另找地址建造李浚之故居并立碑铭石,以此纪念李浚之。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中共宁津县长官镇委员会  

20236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中共宁津县长官镇委员会  0534-5731005             

联系人: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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