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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02B0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后疫情时代群众所需药品的建议) 
届  次:
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编  号:
第202302B01号 
承办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23

孔鲁宁、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群众所需药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药店管理方面:

1、加强对药店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药店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在岗、药品从正规渠道采购等内容。

2、督促药店人员引导顾客合理购买四类药品,不要盲目囤药。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提高药学服务人员服务能力。药店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培训,保证药品质量,确保老百姓用药安全有效。

3、全县设置“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药店4家,避免家庭小药箱中的过期药品随意丢弃而造成环境污染。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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