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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02B2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散装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 
届  次:
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编  号:
第202302B26号 
承办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23

耿龙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散装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对散装食品的检查力度

为加强散装食品监管,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重点对校园及周边、小作坊、超市等经营场所内销售散装食品的各类经营主体是否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散装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执法人员对散装食品销售标签标识是否完整,需要冷藏的食品是否按照要求严格把控贮存条件进行了检查;同时检查散装食品经营者是否按要求“在外包装、容器外或货架等显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生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有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产品的行为;还查看了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的执行情况。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佩戴手套、口罩,避免交叉污染。现场整改问题5个。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抽检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散装食品监督抽检,提高对高风险散装食品的抽检频次,严把食品质量关,通过检查,规范散装食品进货渠道不清、进货查验不落实、标识标签不规范、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严厉打击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平台作用,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散装食品,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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