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宁津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02A3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犯罪的几点建议) 
届 次:
十一届二次会议 
编 号:
202302A35 
承办单位:
宁津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23
时立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犯罪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意识,进一步普及金融知识,帮助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引导群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金融诈骗,宁津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对今年的金融工作积极部署并落实相关工作。
一、加强防范非法集资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
(一)联合有关部门集中现场宣传。2月4日,在宁津县德百广场南侧联合“心连万家迎上元,金融惠民赶大集”活动开展金融防诈宣传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宁津县中心街影院广场北侧,联合开展“树立正确理财观念 警惕非法集资陷阱”宣传活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联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及套路贷相关金融知识宣传;6月份在全县组织开展以“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第十一届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宣传向群众讲解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套路贷等防诈骗知识及投资理财贷款等各类金融知识。
(二)组织各地方金融组织、银行保险机构在营业场所通过悬挂条幅、LED屏滚动播放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资理财金融知识。
(三)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利用小区电梯内部显示屏、商场显示屏、工作微信群等广泛宣传,各乡镇充分发动基层工作人员、网格员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等方式宣传相关防范金融诈骗知识。
二、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公司排查力度
3至6月,联合县公安局、县审批局和人行宁津县支行开展“解债”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同时,加大对投资咨询、第三方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等非法机构的排查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和“金安工程”系统搜集相关风险线索。
三、及时发布投资理财和相关金融信息
(一)联合人行协调各银行保险机构对新研发的理财产品及时在各机构网站和微信朋友圈向社会公布,同时在营业场所向客户宣传相关金融信息。
(二)组织开展“心连万家迎上元,金融惠民赶大集”活动,各金融机构线下宣传推广金融产品及各类金融政策。同时,在智慧宁津等媒体设立专题栏目,线上推广自身优质信贷、理财等金融产品,提高广大居民对金融政策、金融产品的知晓率、利用率。
(三)在政府网站向公开发布防范非法集资指南,并以各种形式宣传推广“德州处非办”微信公众号及“学习码”小程序,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投资理财知识及防范金融诈骗相关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防范意识。
四、协力维护稳定
成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金融稳定领导小组,建立各相关部门联合宣传排查处置机制,做好风险情况预研预判,坚持“三同步”原则,切实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积极配合公检法做好各项防范金融诈骗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