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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城建交通类第23号提案答复(关于工程施工中各有关部门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建议) 
届  次:
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编  号:
202302C23 
承办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24

 

李秀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工程施工中各有关部门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建议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以来,我局积极与交通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供水公司、电业公司等相关部门沟通,由相关部门提供改造、建设计划及工期安排,根据施工顺序编制工程计划,对建设工程的雨污管网、给水管网、电力线路、热力管网、天然气管道、道路建设、人行道硬化、绿化等工程进行科学组织,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杜绝了道路重复开挖现象的发生。

针对地埋路灯穿线管问题,城区道路路灯改造时,我局大多数采用拉管施工工艺进行施工,下一步新建道路施工路灯时,我局将采取积极与县交通局、执法局、自然资源局(规划)等单位协调沟通路灯、管线位置、时刻关注道路建设情况,确保路灯建设与道路修建交叉进行。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 注和监督。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15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238560           

联系人:沈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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