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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城建交通类第34号提案答复(关于加快棚户区危房改造的建议) 
届  次:
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编  号:
202302C34 
承办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24

 

焦晓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棚户区危房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宁津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将其作为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积极抢抓政策机遇,精准谋划实施,不等不靠,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以来,共计完成改造搬迁10个片区,共计拆迁住房6417户,企业185家,共计拆迁面积157.3万平,其中住宅面积134.61万平,企业面积22.69万平。规划建设安置房面积198.12万平,安置11065套。2023年我们启动实施了南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棚改项目,涉及4个城中村,搬迁房屋1860套,拆迁面积约33.35万平,计划修建安置房面积36.69万平,安置2632套。目前已完成入户测量及数据初步评估,预计10月份启动评估结果公示、复核答疑、协议签订等搬迁改造程序。该片区改造搬迁完成后,将有效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品质。

目前,老城区剩余未改造棚户区仍较大,需要进一步改造和提升。今后将对剩余未改造提升棚户区实施统筹谋划,制定中长期改造规划,坚持科学合理、统筹安排项目改造时序,渐进式推进城市更新。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 注和监督。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15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238587           

联系人: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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