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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房产管理中心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02C3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增加儿童游乐设施的提案) 
届  次:
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编  号:
202302C30 
承办单位:
宁津县房产管理中心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23

徐国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儿童游乐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如下:

新建住宅小区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大部分建设单位为了提高小区品质,一般都会设置户外儿童游乐区域。我中心一直会同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小区内配建户外儿童游乐区域的规模和品质

老旧小区因为建设标准较旧,普遍存在基础设施缺失、功能配套不全问题,儿童游乐设施较为缺乏。根据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津县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字〔202030号)精神,体育设施属于完善类改造内容,我中心将指导属地街道按照“居民自愿、自下而上、以需定改、先急后缓、分类实施”的原则,根据资金、公共面积等实际情况予以积极推进。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联系电话:5531787       联系人:王营

 

宁津县房产管理中心

20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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