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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02A1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届  次:
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编  号:
第202302A11号提案 
承办单位:
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吸收采纳:
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发布时间:2023-11-29

臧国立、郑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着力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引导企业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为企业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02人次。落实《德州市关心关爱企业家二十条措施》和《宁津县关心关爱企业家10条意见》。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发改局5221858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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