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助力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县人社局主要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一是积极选树返乡入乡创业典型。我们深入挖掘选树示范片区返乡入乡创业典型,打造省市级大学生返乡创业典型、创业之星,在全市进行宣传推广。积极推选王世英村泥鳅养殖基地等优质创业项目,以典型引领激发创业热情。人社局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多举措开展外出返乡人员的就业、创业意向摸底工作,并组织人社专员对“五类人员”返乡人员进行摸排走访。二是大力提供创业金融扶持政策。人社局对符合入乡返乡创业扶持资金条件的给予全额补贴,积极对接示范片区产业园区企业、种养殖等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办理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目前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189万,稳岗扩岗专项贷款1000万,惠及企业215家,带动就业1500余人。三是开展创业导师基层服务活动。组织创业导师开展进企业、进基层、进社区活动20余场次,集中宣传创业政策、辅导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指导。建立健全创业服务赋能乡村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和激发创业氛围和活力,为有创业需求的返乡农民工提供公益性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咨询等“微创业”服务,不断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满意度。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