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霞委员:
您提出的城建交通类202403C19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入适老化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及内容
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在国有土地200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的公共部位(住宅为多层以上的楼房)进行改造且主体建筑完好(不含危旧房),未列入未来10年内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重大项目建设等计划。
根据《山东省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导则》要求,改造分基础、完善、提升三类,对老旧小区和周边区域的改造内容进行丰富和提升。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排水、照明、绿化、水电气暖、光纤、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电动车集中充电装置、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本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居民意愿。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动引导小区居民深度参与改造工作,由小区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把政策计划和群众需求有机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改造成果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二、老旧小区改造流程
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居民自愿、自上而下、以需定改、先急后缓、分类实施”的原则,逐级制定改造计划,形成“谋划一批、生成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
(一)摸清改造需求。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存在改造需求且符合政策要求的老旧小区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逐级生成县级、市级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计划(2021-2025)。统筹安排改造时序,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特别是水、电、暖、气、路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合理确定年度改造项目。(我单位按照省、市、县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居民自愿、自上而下、以需定改、先急后缓、分类实施”的原则,由居民决定改什么、怎么改。)
(二)制定改造方案。街道办事处根据初步确定的年度改造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制定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初步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征集居民意见,方案完成后要在项目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确定改造计划。对街道办事处经公示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审查,合理确定下一年度改造计划,并于每年9月底前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四)按照年度改造计划,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各项工作。
三、老旧小区改造基本情况
2024年我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东方花园小区、建兴小区、建新小区等9个小区,改造面积13.69万平方米,住户1036户,涉及小区道路、管网等项目。截至目前,正在按照改造计划有序进行中。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上报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宁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我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居民意愿”的原则。制定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推进方案,属地街道、相关部门根据《宁津县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宁政办字〔2020〕30号)责任分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坚持统筹协调,与城建计划、社区服务设施等内容相结合,不断促进我县城市建设工作品质提升。
(二)注重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对属地街道、县直有关部门的指导力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入户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小区业主对改造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把政策计划和群众需求有机结合起来,“一区一策”,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急后缓、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把资金用到群众最亟需的项目中去,对确定的改造项目,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小区广大业主监督。同时,改管并举,提前谋划老旧小区业委会、“红色物业”创建等各项工作,与老旧小区改造同安排、同部署,积极推行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共商事务、协调互通”的管理模式,努力做到“一次改造、长期保持”。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科学制定督导方案,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力度,进一步强化标准意识、时限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监管力度,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程进度进行拨款。从源头开始,督促属地街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施工程序关、质量关、安全关、廉政关,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高效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238655
联系人:菅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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