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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2403C2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届  次:
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编  号:
第202403C22号 
承办单位: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4-12-19

张海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如下: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全县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25施行以来我单位通过印制宣传彩页、设置公益广告、开设公众号专栏、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动员活动,助力《条例》在全县贯彻落实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小区居民积极参与。以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季度主题活动为契机协同综合执法部门创新思路,丰富形式,指导物业企业先后组织垃圾分类有奖知识问答等一系列活动,让居民在家门口学习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垃圾分类意识三是加强宣传报告,凝聚垃圾分类共识。按照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促发展活动要求,指导物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党日活动,以党员走在前、做表率的红色物业力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联系社区党组织开展支部联建,助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地。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24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531787         

联系人:刘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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