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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医疗保障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2403D06号提案的答复 
届  次:
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编  号:
202403D06 
承办单位:
医疗保障局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4-12-20

王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多孩家庭医疗保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宁津县医疗保障局已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益。为方便参保女性职工办理生育保险业务,宁津县医疗保障不断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等生育费用已实现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女性生产补助标准由顺产1000元、剖宫产1800元同步提高至3000元,参保女性职工生产补助实行全额统筹。今年以来,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医保参保登记。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医疗保障局  5421995              

联系人:韩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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