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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2403A3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扶持农民创业的建议) 
届  次:
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编  号:
第202403A32号 
承办单位: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4-12-25

陈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农民创业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宁津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设置有农民培训股,负责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我县每年都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围绕“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增产技术粮食生产、蔬菜及农机操作等重点工作,遴选学员、安排课程、选聘教师,近三年来,累计培训约4000人次,极大提升了广大农民科学种田的意识和积极性,为全县粮食稳产丰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积极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按照“政府平台出资,市场化委托运营”模式,由宁津县瑞宁乡村发展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仓储设施和办公场所,鸣迅集团委派专业团队,山东鸣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运营。开展宁津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津尽悠味”前店搭建和后期品牌运营服务推广工作,目前前店搭建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开展后期运营工作,截止目前共培训电商直播7次,开通京东中国特产馆—宁津馆,赋能于本土企业,实地走访农产品生产主体,达成线上销售合作意向,初步确定生鲜类、粮油加工类、休闲食品类、肉制品加工类、调味品等70种产品上线京东“中国特产馆—宁津馆”,目前已上架产品18种,黄金梨预售5万单。通过建立规范的宁津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完善县域电商公共服务能力,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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