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田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我单位回收各类农药废弃包装物4.0吨,处置各类农药废弃包装物4.0吨;2022年,回收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13.661吨,处置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13.661吨;2023年回收处置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4.275吨;2024年回收工作还在持续进行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力度,最大程度消除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一、高度重视,积极探索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完善多种模式规范化回收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执法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和宣传引导,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开展多种模式的回收,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二、探索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
为落实《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鲁农法字〔2021〕22号)规定,合理布局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宁津县在每个乡镇设立1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12处),以农药经营门店为依托,对各回收点进行挂牌,回收点设立有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的回收日期、数量、去向等信息。因宁津县农药经营门市较多,而回收点仅12处,存在部分农药使用者、经营者因距离太远,回收积极性低的想象。为了更好的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提高大家的积极性,宁津县将县域内所有农药经营门市都设立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每个门市均设立有回收台账及回收桶,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暂存。
其次,设立1家县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宁津众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的集中储存和运输。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台账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队伍,抽调专业、精干力量开展工作;制定详实工作计划,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建立工作台账,保留工作信息;严格台账制度,县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农药经营者设立农药进货、销售及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来源、类型、数量、回收日期、处理去向等信息,做到销售与回收匹配。
四、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督促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结合日常监管检查督导,进一步加强对各网点包装废弃物回收的督查,有力促进销售源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对农药经营者、使用者拒不履行回收义务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遏制因农药包装废弃物引起的土壤污染问题发生。
五、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环保意识
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指导农药生产者改进农药包装,便于清洗和回收,鼓励农药生产者使用易资源化利用和易处置包装物、水溶性高分子包装物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包装物,逐步淘汰铝箔包装物,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同时,通过网络、广播、微信群、农村大喇叭、明白纸、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宣传工作。加强相关法律和技术的宣传,增强农药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农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逐步增强农药使用主体、农药经营者和农药生产企业的环保意识,加大回收处理力度,全面提升农业清洁生产水平,营造良好农业生态环境,随时接受人大监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5日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