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特殊儿童教育关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津县财政局一直以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加大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不断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十四五”以来,我县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由原来的8000元/年提高到9000元/年。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财政局
2025年6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财政局5063060 联系人:李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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