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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财政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04031号提案的答复(对关于特殊儿童教育关怀的提案) 
届  次:
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编  号:
1104031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5-11-04

 

吕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特殊儿童教育关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津县财政局一直以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加大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不断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十四五”以来,我县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由原来的8000元/年提高到9000元/年。

接下来,宁津县财政局将继续以普惠发展为导向,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支撑,助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财政局

                                  2025年6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财政局5063060  联系人:李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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