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教育支持,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津县财政局一直以来遵循“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补助经费管理原则,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根据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资金分配方案拨付经费。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财政局
2025年6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财政局5063060 联系人:李寒冰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