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津县卫生健康局文件
宁卫办字﹝2025﹞65号 签发人:李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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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04033号提案的答复
艾红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无陪护病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5月13日下发的《医疗服务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2025年底,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为需求的住院患者提供免陪照护。目前还未对二级医院开展此项服务作出硬性要求。关于您提出对无陪护病房的规范要求,前期,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了《山东省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出文。宁津县卫健局也将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医院结合实际,按照服务规范建立无陪护病房。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卫生健康局 5423791
联系人:陈岩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