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内外贸专项资金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商办财函〔2020〕98号)文件要求,现制定完成《宁津县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激励政策》。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现将通知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依据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0年9月9日前反馈到我中心。
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 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反馈相关意见。联系电话:5218002,邮箱:njshwj@dz.shandong.cn。
二、 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宁津县商务局。
宁津县商务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