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运行管护的指导意见》(鲁水农字【2020】10号)文件要求,现编制完成《宁津县引黄灌区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办法》。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现将通知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依据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1年4月20日前反馈到我局。
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 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反馈相关意见。联系电话:5585759。邮箱: njxswjbgs@126.com
二、 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宁津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