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宁津县组织编制了《宁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336号)、《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德州市政府令第9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现将《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3年4月10日
参与方式:
1、电子邮件:njxghk@163.com;
2、电话:0534—5068930;
3、邮寄地址:山东省宁津县津泉路与阳光大街交叉口东北角宁津县自然资源局)。
感谢您对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
附件:宁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