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336号)、《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德州市政府令第9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现将《宁津县福宁河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草案)通过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4月10日。
二、文件发布的方式
公众可以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点击下载查看“《宁津县福宁河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三、意见反馈的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253400(收)。
(二)拨打电话:0534-5223559,反馈意见。
(三)邮箱:njcgzf@163.com
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对于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行整理并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感谢您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