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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2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索 引 号:
371402/2022_70108076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03-17
发布机构:
宁津县

2022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来源:宁津县      发布时间:2022-03-17

2022年宁津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规划。

一、切实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

强化主动发布机制。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中明确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站上予以公开。

加强政策解读学习。对上级政府和县级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和实施等情况,各分管领导、执行单位、相关部门组织全面、深入解读学习。

拓宽信息发布渠道。要及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例行信息发布制度。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差,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接待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开展财政预决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三、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住院报销、大病医疗救助、农村生育保障等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受益者的应有权益。

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对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的公开。

四、推动公开监管信息公开

做好安全工作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救援信息公开。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突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生的企业、经营单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特重大事故的安全生产企业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

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一是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接受窗口,并在公共区域或者门户站公开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方式、可供下载的申请表样式、办理流程图、收费标准、受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认知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三是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减少因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相关单位要做好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在政务公示栏中公示的信息要做好公示登记、管理、更新,在政府门户站进行信息公示要做保证公示的内容及时、完整、准确,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

七、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设

不断完善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目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信息发布数量少、质量低现象。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通过宣传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按条例规定及时将政府规范性文件、法规等属于公开范围内的信息,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提高信息的知晓率,不断提高信息编写质量,提高我县信息的社会认知度。

三、尽快完善并提升设备配置,提高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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