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文件
宁津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公布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规定》、《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局党组同意,现将《宁津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科室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评估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县重点工作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科室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宁津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津县科学技术和王业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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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育申报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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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局产业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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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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