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为更好谋划我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打造优化空间保护与开发格局,推动柴胡店镇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效能空间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依据。我镇组织起草了《宁津县柴胡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
二、文件起草过程及依据
2021年10月,按照德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中心镇、特色小镇和中心村建设的意见(德发【2021】21号)(以下简称《意见》),柴胡店镇被确定建设成为中心镇。按照《意见》要求,我镇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2022年1月22日,通过项目招投标,我镇正式委托上海交通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承担我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
2022年2月至2023年11月,项目组先后8次与我镇多部门对接,期间开展4次实地调研。后期,结合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宁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形成了初稿。
2024年2月3日,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召开专家评审论证会,与会专家在听取《规划》汇报后,同意《规划》通过评审,并进一步提出了修改意见。2024年3月,向各部门征求了意见。
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修订);
6.《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61号)。
三、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划是对《宁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细化落实,是柴胡店镇域范围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各类建设的行动指南,是编制村庄规划、详细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四、主要内容
规划范围包括镇域和城镇开发边界两个空间层次。
镇域层次包含柴胡店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111.80平方公里。
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355.72公顷。主要包括柴胡店镇驻地和柴胡店镇千亩产业园区两部分。
五、需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
规划范围不作为柴胡店镇勘界和管辖的依据,邻界地区开展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活动时,应做好与柴胡店镇的协调衔接。
六、名词解释
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七、规划的主要指标和数据
柴胡店镇国土空间规划是指导一定时期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引领小城镇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空间资源配置的战略蓝图,是编制各类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下位规划的基本依据。规划共分为6个部分:
第一部分 “规划概述”研判了我镇现状基础与发展机遇,总结当前存在的问题,确定本次规划的期限和范围,探索未来的发展机遇。
第二部分 “目标策略”确定了本次规划的规划目标,包括城镇职能、城镇性质和发展策略。
第三部分 “开发保护格局”明确了总体空间布局思路,构建了“双核引领、一轴带动、三廊同构、四区共建、多点提升”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和“耕地为底,两河环抱,沟渠相连,林塘镶嵌”的生态空间结构。
第四部分 “支撑体系”是关于镇域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的内容,包括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供均衡优质公共服务,统筹排水、能源、环卫、通信、防灾规划,打造绿色坚韧的基础网络。
第五部分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用地布局”围绕城镇开发边界内镇驻地和千亩产业园区,规划形成“西工业、东居住”的空间结构,由生态绿廊、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共同构成绿地与开敞空间,协调布局城镇公共服务和道路交通体系。
第六部分 “实施保障”是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传导落实以及保障措施的内容,包括规划保障措施及近期行动计划。
八、联系方式(必选)
联系科室:柴胡店镇城建办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18315915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