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计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 | |||||||||
| 序号 | 权责事项清单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抽查比例 | 检查主体 | 检查时间 | ||
| 1 |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 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 | 使用医疗卫生工作计量器具的医疗机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节约能源法》 3.《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4.《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6.《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7.《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不低于5% |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6月-9月 | ||
| 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 | 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使用企业 | 不低于5% |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6月-9月 | |||||
| 加油站的监督检查 | 加油站经营企业 | 不低于10% |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6月-9月 | |||||
| 眼镜制配场所计量的专项监督检查 | 眼镜制配单位、医疗机构等与验光配镜相关机构 | 不低于7% |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6月-9月 | |||||
| 粮食收储再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 粮食收储企业 | 不低于5% |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6月-10月 | |||||
| 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贸易结算计量器具、计量单位的监督检查 | 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经营业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节约能源法》 3.《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4.《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6.《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7.《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不低于5% |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6月-9月 | ||||
| 2 | 对能源计量进行监督检查 | 能效标识的监督检查 | 列入《能效目录》的用能生产者 | 1.《节约能源法》 2.《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
不低于40% |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6月-9月 | ||
| 水效标识的监督检查 | 县内列入实施水效标识管理目录产品的销售企业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 不低于3% | ||||||
| 3 | 对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以及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监督检查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查 | 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 1.《计量法》 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不低于5% |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6月-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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