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津县扶贫协作工作计划
2016年12月8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扎实推动山东省东西扶贫协作进程,认真做好宁津县、莱州市扶贫协作各项工作,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的扶贫协作原则,确定工作思路,选定工作要点,强化工作措施,经两地协商,计划启动以下合作意向。
(1)宁津县杂技团赴莱演出,进一步促进双方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宁津县文广新体局
(2)乡村旅游带头人交流培训项目,以乡村旅游扶贫为重点,组织宁津县有旅游资源的三个省定扶贫村庄负责人,到莱州参观学习乡村旅游项目,开展人员培训学习。责任单位:宁津县旅游局
(3)推进机关干部交流挂职,培养一定数量的基层干部。责任单位:宁津县委组织部
(4)在各级医疗机构对口扶贫协作等方面进行沟通。双方在县办医院妇科、胸痛、肿瘤科、骨科、康复科、妇幼保健学科体系建设以及镇街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等领域开展双向深度协作。责任单位:宁津县卫生计生局
(5)宁津县政府和企业代表参与莱州市月季花节、石展会等经贸活动。责任单位:宁津县商务局
(6)交流课程开发的理论与实践,提高双方课程开发水平。赠送语文、数学等基础观摩课。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进行合作,促进两地职业教育共同提高。责任单位:宁津县教育局
(7)楸树合作种植项目,结合宁津县家具产业发达情况,莱州市国栋林场与宁津县大柳镇合作种植楸树,带动当地贫困人口增收。责任单位:宁津县林业局、大柳镇
(8)授权莱州市企业山东金来种业有限公司被生产经营宁津县企业山东良星种业有限公司的优良小麦品种“良星99”、“良星66”、“良星77”大田用种,每年及时足额交纳品种权使用费,以此来增加宁津企业的收入,带动当地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脱贫增收。责任单位:宁津县科技局、农业局
宁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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