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津县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现将宁津县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共2856.6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12.64万元;市级资金344万元;县级资金1300万元;宁莱协作资金200万元。
(一)省级资金:1012.64万元。其中:
1.第四轮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74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
2.切块资金22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向非重点乡镇倾斜,根据乡镇确定的收益贫困户数量进行分配。
3.扶贫特惠保47.93万元。
4.雨露计划资金4.71万元。
(二)市级资金:34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向非重点乡镇倾斜,根据乡镇确定的收益贫困户数量进行分配。
(三)2019年县级资金:1300万元。
1.产业发展资金75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向非重点乡镇倾斜,根据乡镇确定的收益贫困户数量进行分配。
(1)民天农谷二期工程及附属工程资金573.5万元。
(2)2018年宁莱协作项目附属工程资金3.670084万元。由大柳镇政府负责。
(3)民天农谷一期工程附属工程资金172.829916万元。
2.提升扶持资金360万元。
(1)重点村提升资金20万元。
(2)贫困户提升资金340万,用于贫困户美丽庭院、三有三净建设。
3.扶贫特惠保险40万元。
4.雨露计划5万元。
5.工作经费资金145万元。
(1)项目管理费12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项目管理,扶贫资产保险,第三方审计、监理等支出。
(2)脱贫攻坚评估费用19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验收评估及其他费用。
(四)宁莱协作资金200万元。用于宁津县民天农谷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
以上资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适当进行调剂。
宁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