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论证、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现将宁津县拟纳入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1月20日一2023年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监督电话:5221291、12345热线
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宁津县中心大街27号
附件:宁津县拟纳入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项目清单
宁津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