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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司法局执法职责权限
索 引 号:
371402/2025_86048292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5-13
发布机构:
宁津县司法局

宁津县司法局执法职责权限

来源:宁津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5-13

宁津县司法局执法职责权限

德州市宁津县司法局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负责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备案审查责任。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县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承办、组织协调县政府行政应诉应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应议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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