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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鲁德宁知法裁字〔2024〕2号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公示
索 引 号:
371402/2024_89401486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07-25
发布机构: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鲁德宁知法裁字〔2024〕2号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公示

来源: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25

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决定

 

 

案号鲁德宁知法裁字〔2024〕2号

 

请求人:德州福瑞特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林兰瑛 

住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经济开发区

委托代理人:德州福瑞特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林建国

          德州福瑞特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李洪燕 

被请求人:宁津鑫发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卢文浩

住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宁城街道办事处谢东

案由:“外罩”(专利号:ZL202330108733.7)专利侵权纠纷。

 

我局于2024415日立案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案号:鲁德宁知法裁字〔2024〕2号),

由于以下原因: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

R请求人撤回行政处理请求。

□当事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我局提出撤回处理请求。

□请求人死亡或注销,没有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处 理请求。

□被请求人死亡或注销,没有遗产或剩余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其他依法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            

经研究,现决定撤销此案。

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案件合议组:王晓艳 曹煜炜 张崇宇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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