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宁津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规划已获宁津县人民政府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现将规划成果依法予以公告。
附:《宁津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pdf
宁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