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宁津县人民法院召开2019年度“春雷行动”新闻发布会。县委宣传部、部分人大代表以及德州日报、宁津报、宁津县融媒体中心等市县级主流媒体参加了会议。
发布会上,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春雷”集中执行活动的相关情况,以及两起典型执行案例。据了解,县人民法院开展“春雷”集中执行活动主要是利用被执行人回家过年的时机,摸清底数,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手段,多措并举查找被执行人,突出打击促执行,充分发挥以打促执的威慑力,促进案件执结。
宁津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荆金峰说,自“春雷行动”开展以来,我院共实际执结案件53件,累计拘传、拘留案件53件;累计拘传44人,拘留5人;累计执行到位金额259.12万元,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宁津县人民法院郑重告诫广大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做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是国家法律和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医务。
宁津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荆金峰说,规避、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就是破坏国家法律秩序和挑战司法权威,必须会受到前置执行和惩罚。只有扛起肩上的责任担当,鼓起面对现实的勇气,早日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才是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