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新闻发布会 >正文
名  称:
宁津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新闻发布会
索 引 号:
371402/2018_50939579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12-03
发布机构:
宁津县

宁津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新闻发布会

来源:宁津县      发布时间:2018-12-0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的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受县食安办委托,下面由我公布全县2018年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敬请批评指正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县食安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开拓进取,确保了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全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保持向好趋势。2018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呈现个特点:

一、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1.加强学校食堂监管,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清除校园餐饮服务监管盲区。一是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整顿规范。8月份,对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所有餐饮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起草了《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并由县政府印发,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完善学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今年以来,对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员开展了4次食品安全培训和1次食品快检操作培训,共计200余人参加。

2.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对网上订餐销售额前10名的餐饮外卖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抽检。聘请10名美团、饿了么外卖送餐员为食品安全信息员,加强对网上订餐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该做法11月26日被《中国食品药品网》刊发。 

二是开展猪肉产品专项检查工作。采取逐户逐店排查的方式,对全县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商超、门店等猪肉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是否进行检验检疫,共检查猪肉经营业户256家,责令整改47家。 

三是开展食品工厂实验室规范提升行动和“食品工厂规范化”专项行动。为全县54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培训并发放公示栏、标识牌240余份,逐个企业进行检查,要求企业按照环境卫生、场所整洁、分区合理、标识齐全、记录完整、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截至目前停产整改4家。

四是扎实开展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20家次、经营企业300余家次,开展保健食品广告监测20余次,有效的打击了虚假宣传行为。

3.加大食品抽检力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扎实开展食品生产、餐饮、流通等各环节的监督抽检工作,2018年计划完成县级食品抽检1880批次,实际完成1931批次,不合格78批次,合格率为96%已全部公示。

二、开展群防群治,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一是县食药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严格落实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加强行刑衔接,有效打击食品犯罪行为。今年县食药局共移送县公安局案件5件、县农林局2件、县畜牧局4件,行政拘留1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捣毁黑作坊1家,有力净化了食品安全环境。

三、开展“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

一是县农林局严格落实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经营、使用和定点经营、实名买等制度,开展盾护农农资打假行动,严厉打击农药兽药隐性添加、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县农林局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农产品合作社和农药经营单位使用、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对各规模合作社的监管,加大了巡查力度,在用药及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做好监督工作,认真填写监管记录,针对各场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防止使用违禁药物和休药期执行不严现象的发生。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和种殖单位共60余家。

2、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

一是针对部分地区暴露出来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按照市局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牛羊肉以假充真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人员对全县各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单位、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等有关单位进行了三次突击式清查,每次利用一周时间,全县共清查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200余家。现场共抽检猪450头、羊280只、牛160头,经尿样快速检测,没有发现“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

二是开展畜禽水产品经营业户专项整治活动。定期对辖区内畜禽水产品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业户建立完整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三是加大抽检力度,制定的全年度抽检计划中,加大对畜禽水产品的抽检比例。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经营业户300余家次,发现问题20余处,立案5起。已全部处理完毕。

3、开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一是持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对标规范”行动,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两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重点整治粉条粉丝中的铝的残留量和合成着色剂、海米中的合成着色剂、蜜饯和银耳中的二氧化硫、酱腌菜中的防腐剂、白酒的酒精度和甜味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开展白酒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检查,对7户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并配合市局对城区5户散装白酒经营户的散白酒进行了监督抽检。督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实名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经营无合法生产资质、标识不规范以及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料索票索证制度,完善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范。

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35人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业户30余家,责令整改11家。

4、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过期食品,以及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为重点内容,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集市、食杂店为重点场所,以肉类、豆制品、调味品、米面油等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34次,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00户,对检查中存在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监督抽检298批次,合格的287批次,其中不合格的4个批次食品为食用农村品蔬菜类,有效的净化了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环境。

、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创建工作,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任务。2018年3月28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2018年6月28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并讨论通过了《宁津县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2018年8月2日,县政府召开了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印发了《宁津县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创建职责,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各自负责工作的有关制度、监管记录等资料,及时整理存档。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创建工作全程督导,根据责任分工对有关单位创建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完成情况以及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严肃问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二是按照1+10+X”体系要求,加快全县基层食药所和学校食堂、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建设工作。目前49台食品快检设备已确保投入使用,食品快检室抽检工作运行良好。

三是规范创建标准。起草了《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食安山东”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津县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制定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各业态示范创建标准,选树类创建示范标杆单位,打造一批放心产品生产基地、餐饮服务示范街区、超市示范标杆点,以点带面,引导全县食品行业提档升级。

、创新餐饮“4D”管理模式,提升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为提升全县餐饮服务行业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推行以“整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培训到位”为内容的“4D”现场管理模式。按照“培养样板、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思路,先后在全县10家大中型餐饮单位顺利推行,有效降低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提升了执法部门监管效率和消费者满意度,实现了执法部门、企业、顾客三赢。“4D”现场管理模式被我县改革办列为全县改革创新项目,在县电视台《宁津全面深化改革系列宣传活动》栏目进行了专题宣传,武城县、庆云县等有关县市前来参观学习。

六、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一是结合食品安全先进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先进县创建,制定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作了应急培训手册,开展了应急培训。

二是加强有关部门之间协同合作,积极预防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可能引发安全事件的情况进行风险研判,建立长效预警机制,建立食品药品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至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行为。今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和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县食药局5月份制订出台了《关于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等3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确保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加强法制建设,确保按规矩办事。为规范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证行政处罚行为合法、适当,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关于行政处罚从轻、减轻等相关适用规定》、《关于食品、药品检验不合格案件处置的13条规定(试行)》,促进机关依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在全营造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同志们,食品安全工作事关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们的责任十分重大。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是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项民心工程,我们一定要不打折扣的把各项工作安排好、落实好,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保障群众食品安全作出积极的贡献。

 

                        2018年12月3日

 

目录管理登录 |  政务邮箱 |  政民互动后台
中共宁津县委 宁津县人民政府主办 宁津县大数据中心承办
网站监督电话:0534-5222244 地址:山东省宁津县中心大街17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220021 鲁ICP备06041326号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
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