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5月7日10:20
出席:宁津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俊霞,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主要负责人赵臣红,国网宁津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沈强,宁津惠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洪禄
主持:宁津县县委宣传部杨瑞
内容:介绍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文实录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县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我们继续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俊霞女士,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主要负责人赵臣红先生,国网宁津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沈强先生,宁津惠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洪禄先生出席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请张俊霞女士介绍水利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
宁津县水利局立足部门职能,以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明确水利系统整治重点,努力创建办事效率高、政务服务优、创新活力强的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强化行业监督监管
一是强化取水许可监管。对全县200余家取水户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取水行为。加强水资源论证编制,按时完成2023年宁津县水资源公报及年报编制工作。顺利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确定了5个小区、10家重点用水企业、5家机关单位作为节水建设载体,完成40处水资源远程在线监控及抄表系统安装,涉及企业34家。
二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依法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的评审,坚持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监督。今年以来,排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个,下达限期整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下达水土保持验收函5份,进一步加大了水土保持监管力度。
三是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对全县2个水厂、2座水库、26条骨干河道,以及骨干河道治理工程、两库连通引调水工程等在建项目,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消除水利安全生产的盲点和堵点,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了闭环管理,确保了全县水利安全持续良好的态势。今年以来,已先后开展安全监督检查15次,下达检查记录单10份。同时,组织专班坚持日常巡视检查和运行维护作业每周均不得少于1次,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健康运行。
四是强化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持续跟踪关注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状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供水问题排查整改,建立健全“12345”热线联动机制,用好“116”监督电话,对群众反映的供水管道冻害等问题,在做好应急供水保障的同时,以最短的时间抢修。严格落实水厂日检月检年检、县级月抽检、市级季度抽检的水质检测制度,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
一是全面净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严格程序监管,确保无围标、串标行为,为施工企业营造安全稳定的施工环境。
二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在建水利工程全部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管理,县水利局安排专人对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进行管理和监督。截至目前,已纳入实名制管理85人,银行代发工资141.13万元,实发人次285人次,进一步保障务工人员权益。
三是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加压奋进,全力推进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两库连通引调水工程、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良性运行,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三、强化水环境治理
全面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改革,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印发《宁津县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宁津县清违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多项文件,进一步巩固2023年河湖“清四乱”成果,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督促指导黑臭河道整治。今年以来,检查发现并处理河湖“四乱”问题126处,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守牢生态红线,保障水环境安全。
请赵臣红先生介绍生态环境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
大家好!非常感谢新闻媒体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生态环境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生态环境与营商环境齐头并进,立足生态环保职能,以主动服务企业发展为导向,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群众、市场主体满意度为目标,优执法、重帮扶、强服务、促发展,持续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以绿色发展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策赋能。全面梳理、汇总国家、省市出台的环保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重点是涉及企业发展和助力企业发展的惠企政策,结合宁津实际,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和推送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涉企政策,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宣传解读体系,将制定政策的行业部门“官方解读”和专家学者、企业家的“民间解读”相结合,通过精准发力、智慧监管、超前服务等举措,将帮扶的触角延伸到生态环境保护全方面、各环节,帮助企业找准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的“最优解”。
(二)提升帮扶效能。探索成立首席服务官工作专班,制定《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首席服务官工作方案》,从单位选派25名年轻干部,作为首席服务官包联45家企业,为企业提供点对点、一对一服务,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此外,为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生态环境局坚持每周五开展“全员大讲堂”,首席服务官纷纷上台,就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分享交流经验,提升业务素养。同时,邀请专家对涉VOCs行业治污设施处理情况进行调研,出具指导意见,帮助企业达标排放;深入车间厂房,对企业从环评手续到治理末端开展全方位帮扶检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现场指出,辨症施治提出整改要求;召开重点行业企业座谈会,耐心听取企业生态环境诉求,一对一开展现场帮扶,同时,创新执法方式,强化非现场指导帮扶,通过加强排污许可证公开端、污染源自动监控等平台巡查,开展线上执法普法活动,针对企业可能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提醒预警,及时普法告知。
(三)优化执法方式。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将39家涉民生以及环保治理方面模范守法、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差异化监管,通过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行非现场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严格执行《山东省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罚”“轻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不罚”适用程序,健全“不罚”配套措施,坚持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以帮扶指导为主,依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污染管控措施慎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严禁出现“一刀切”现象,依法做到轻微不罚、首违不罚、非故意不罚。
(四)强化普法宣传。联合县人民法院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将每月第四周的星期四确定为全县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接待日,开启环保法律服务“新方式”,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认真梳理企业容易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了《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13条,并及时报县司法局备案。将清单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印发清单1000余份,由环境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逐一送达,与企业负责人“一对一”进行行政指导,做到全覆盖。
下一步,生态环境局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在提高审批效率、实施柔性执法下功夫,进一步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服务,努力创造一流营商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支撑宁津高质量发展。
请沈强先生介绍电业公司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公司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活力新城、幸福宁津”目标,坚持比学赶超的工作要求,锐意进取,砥砺前行,公司发展呈现稳中向好的良好局面。
一、在用电量方面。1至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3.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3%,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6%,增长原因为畜牧业增长11.05%,占该产业的55.78%。第二产业用电量1.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增长原因为企业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订单需求增长,企业产能增加。第三产业用电量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2%,增长原因商业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18%。(以上数据均为预测数据,准确数据将在4月中旬从系统提取)
二、在安全生产方面。压实各级安全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51份、安全承诺书620份。整改省公司隐患平台重点隐患24项,联合值班“问题隐患库”55项。班子成员“四不两直”检查现场15处,各级到岗到位288人次,查处违章21条,罚款1.47万元。组织安规普考22场次,累计参加386人次。评选“无违章现场”1处,“无违章班组”1个,“无违章员工”4人次。落实“十一不干”要求,开展“小临散抢”“一查二报三实施”,实现所有作业计划有效管控。树牢“大安全”理念,扎实开展春季百日安全攻坚行动,组织事故案例、典型违章专题学习35次,编制“三个清单”重点任务2项,发布“两单、两函”8项,领导带队专项督查现场16个。专栏宣传报道3篇,其中1篇被县委公众号“青春宁津”录用。
三、在电网建设方面。坚决贯彻“让电等发展”的工作要求,完成德州时集-真卿220千伏线路工程路径方案现场勘查工作,并提交项目设计一体化招标相关资料。完成德州宏智220千伏开关站新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拟投资3759.38万元建设10千伏配网基建项目,1至4月份完成投资820万元完成配网升级,共勘察需改造变压器45台,涉及40个村,新建、改造线路10.6千米,新建、改造台区21台,总容量4800千伏安,重点解决重过载、低电压等问题。提出营商环境项目需求13项,批复资金390.52万元,解决11家小微企业987.5千伏安用电需求。
四、在电网运维方面。对全县所辖31条输电线路、17座变电站、141条配电线路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迎峰度冬、极寒天气特巡工作要求,完成电网专项巡视17次,处理各类隐患313处,全力保障电网可靠安全运行。全面启动2024年电网春季检修工作,共开展主网停电检修8条,配电线路检修6条。对县域内38户重要及敏感民生客户开展春节保供电、恶劣天气保供、季节性安全检查及其他日常安全检查12次,发现问题86项,整改完成84项,整改完成率97.67%,其余2项问题结合检修计划适时整改。
五、在优质服务方面。严格落实“办电‘更高效’、用电‘高可靠’”要求,规范开展业扩及变更用电工单流转,实现全过程管控,积极快速响应春灌、农排客户办电需求,1至4月份完成高、低压业扩报装1085户,报装容量4.72万千伏安,同比增长2.3%。结合政府网格平台、网上国网、运营商实名认证、台区微信群等信息,同步完善客户相关信息更新,避免因客户联系信息更新不及时产生短信服务意见工单,制定服务宣传海报,客户手机号码准确率达到96%以上。以线路、设备故障压降为目标,以停电信息录入、四级微信群沟通为手段,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1至4月份未发生频繁停电意见工单,故障报修工单受理数量由少到多全市排名第二,万户报修率2.14件/万户,全市最低。
六、在民生保障方面。圆满完成春节、两会、健身大会等重点时段、大型活动保供电任务。根据宁乐大街西延规划,确保道路修建顺利实施,对10千伏庞庄线、10千伏一中线进行迁占搭引,保证县民生实事的顺利实施。在政企协同上持续加大政企协同办电力度,落实“无证明城市”建设要求,全市率先打通并应用工改系统“一链办电”,会同县行政审批局探索“政务+供电”集成改革,将行政审批服务再延伸、质效再提升。在便民举措落地上严格落实居民“零证办”、企业“一证办”,多措并举推进身份证、不动产证、营业执照等电子全面应用,数字化便民服务举措应用率保持全市第一。
下一步,在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上再发力。严格落实投资政策,确保“应投必投”,严格执行业扩受限项目“先接入后改造”,保障客户就近接入,不发生投资界面延伸不到位问题。坚定新建居住区“一户一表”政策刚性执行,逐步推进非直供电小区改造移交。供电公司将坚定不移落实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求,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在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中贡献“宁电力量”。
请李洪禄先生介绍供水公司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宁津惠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县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主要工作职责为:用户报装接水、水费查抄收取、供水管网的维修维护、新建小区户外供水基础设施安装、市政供水管网建设等工作。
近年来,供水公司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营商环境工作,在简化用水报装,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
用水报装方面:从缩减申报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等方面,优化用水报装服务。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宁津县用水报装实现电话(5213976)、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报装和政务服务大厅供水客服中心线下报装,所有报装无需提供报装申请材料。接到报装申请后,供水公司马上安排相关科室与用户联系,进行现场勘测,距主管道较近、安装简单的,当天完成通水,距离远复杂接水第二天通水。用户只需按工程预算交纳工程费用,供水公司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提升服务方面:供水公司在政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实现与其他事项协同办理,让用户只跑一次腿,办理全部业务(比如,与不动产过户协同办理)。供水公司还开展了“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制定“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工作方案,一把手带头,组织领导班子进企业,了解和解决企业在用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情况优化供水服务。公司推出企业首席服务专员,企业接水、用水由首席服务专员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公司增加多种缴费渠道,用户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服务,农商行、邮政银行APP缴费,实现足不出户交水费,同时开展电子发票推送业务和纸质发票免费邮寄服务。
提升供水能力方面:宁津县第一水厂工程,近期准备试运行,正式投入使用后我县整体供水能力达到10万吨/天。新水厂还增加了深度处理工艺,供出的自来水更加甘甜可口。水利局的农村供水主管网改造工程,供水公司本年度实施的宁津县城区供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对我县城乡老旧主支管网、供水基础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项目完工后,我县供水稳定性将得到大幅提升。
下一步工作打算:宁津惠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将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的要求,持续提升供水服务,让企业、群众用水放心,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好后勤保障。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请在提问前举手并通报所属新闻机构名称。
您好,我是大众网的记者。开办建设项目,新建厂房,有在审批部门的立项,有开工许可,为什么还要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张俊霞: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具体举措之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25和26条规定,以及《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22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扰动地面、损坏植被、挖填土石方等可能造成是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同时《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之用。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篇章。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水土保持设施的内容、质量和要求进度,并在项目建设前期工程实施前30个工作日前,告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和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宁津县属于黄泛平原防沙农田防护区。因此,在我县境内开办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项目法人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经过省水土保持有关专家审核合格后,报我县审批行政服务局进行批复,并确定水土保持费征收数额,然后录入水土保持征收系统(审批局与税局共同系统),形成水土保持费缴费码,交费人凭缴费码到税务局进行缴费。
县水利局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管,没有审批权限,在县水利局备案即可。
您好,我是德州日报的记者。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之一,在环保方面对企业采取了哪些包容审慎监管措施?
赵臣红:生态环境局作为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之一,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责。今年来,我们深入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增加企业容错纠错空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推进“执法+服务”的执法理念,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除了刚刚介绍的轻罚免罚措施外,还有以下做法:
一是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案件承办人对当事人依法作出免予处罚的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指导教育,及时跟进、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同时通过举办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企业了解环保法律知识,提升守法意识,做到依法排污,减少违法风险。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正面清单管理。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效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统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全县正面清单相关工作,逐步提高纳入正面清单企业数占排污许可管理(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企业数量的比例。对清单内企业采用“非现场”监测、“不接触”执法、“信息化”监管等方式,开展指导帮扶。
三是实行环保信用“动态修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我局不断完善加强信用信息修复告知提醒,全面推广《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送达”,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重要性,并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时间、修复流程、所需材料等,提醒企业履行处罚决定后及时进行信用修复,避免因失信信息对企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执法和普法相结合,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进一步推行审慎包容监管,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轻罚免罚政策;进一步强化指导服务,助企纾困解难,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您好,我是宁津县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的记者。据了解,为让老百姓享受到更优质、更便捷、更实惠的电力服务,出台了“七项惠民举措”,借此机会,可以向大家介绍一下吗?
沈强:为全面释放改革红利,让广大电力用户享受到更优质、更便捷、更实惠的电力服务,供电公司倾情推出了“七项惠民举措”:一是电动汽车分时充电,助力绿色经济出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可申请执行分时电价,对于白天上班、晚上充电的客户,可大幅节约充电电费。二是巧用分时电,避峰填谷又省钱。居民可以年度为周期申请执行分时电价,非采暖季(4月1日-10月31日)谷段电量(晚10点-次日早8点)占总用电量15%以上、采暖季(11月1日-次年3月31日)谷段电量(晚8点-次日早8点)占总用电量13%以上的居民用户,执行分时电价可节省电费。三是网上国网掌上办电,指尖电靓百姓生活。供电公司大力宣传推广“网上国网”APP,电力用户可在手机上办电、交电费、查电费,还有电费优惠券、积分抵现等活动。四是“房产+用电”联合过户,利民体验无感办电。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客户在办理房产过户时,联系人、联系电话、房产地址等信息会推送至供电服务系统,供电公司将主动联系客户,提供“无感式”电表过户,提升办电便利度。五是“零证办、一证办”,足不出户享受居家服务。居民客户申请新装业务时,可通过“网上国网”人脸识别功能在线获取电子身份证和不动产证,实现“零证办电”。企业客户申请新装业务时,可通过支付宝小程序、爱山东APP等在线获取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一证办电”。六是计费方式自由选择,服务企业降本节支。工业企业可自行选择按容量、按合同最大需量、按实际最大需量三种基本电价执行方式,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七是“三零”服务全面推广,护航小微企业行稳致远。供电公司面向小微企业推出“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助力企业快速接电。
您好,我是智慧宁津的记者。企业在用水过程中,最关心的就是水价,我们县水价执行标准是什么呢?
李洪禄:我们县的水价由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二次加压费组成。
基本水价,执行的是由县发改局和水利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宁津县城区用水基本价格的通知》宁发改价格[2021]9号文执行。
1.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为 1.89 元/立方米。
2.城区非居民用水(包括工业、商业、餐饮、建筑行业等)不再按行业进行区分,执行统一基本水价 2.60 元/立方米;
3.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居民生活用水执行原基本水价 1.60 元/立方米。
此价格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污水处理费,按照县发改局和水利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宁发改价格[2019]21号文执行。
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85元/立方米,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1.20元/立方米;
重点建制镇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城区征收标准执行。
此标准自2019年11月22日起执行。
水资源费,根据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7〕42号,第二十一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按税费平移原则对城镇公共供水征收水资源税。目前我县按照宁津县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联合印发的宁价发[2017]12号文《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水资源税城区居民生活用水0.25元/方;企业商业等其他用水为0.42元/方。
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是由供水公司代收。收取的费用全部上交县财政和税务局。
二次加压费,是根据《关于收取城区供水二次增压设施运行和维护费用的通知》宁物价【2011】02号文执行,由供水公司管理的二次加压设施服务的小区、商户加收0.3元/方的运行管理费用。
谢谢大家!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刚才,4位发布人介绍了宁津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与宁津县委宣传部联系,电话:5225509。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