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津县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树立法治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局领导班子专题学法。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决策层面树立法治导向。二是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结合《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三是干部职工全员学法。通过“医保大讲堂”法治讲座、会前学法等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对宪法、民法典、基金监管条例以及行政处罚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参加全市普法考试,合格率(>80分)为100%,优秀率(>90分)为96%。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法治引领。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贯穿医疗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局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同党建工作、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二是践行民主决策。多次听取全局法治建设情况汇报,认真落实每周业务例会制度,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开展集体讨论和研究,把医保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在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二是建立执法监督机制。成立医疗保障执法办公室,组织6名工作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件,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及清理,2023年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形。二是明确部门职能,全面依法行政。定期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并实行动态调整,明确了行政权力事项9项、公共服务事项26项,及时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调解机制,依法化解纠纷。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培训和信息公开等一系列制度措施,2023年,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宁津县医疗保障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保障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化解。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坚持制约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医保行政行为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2023年聘请10名社会监督员,监督执法人员行为。今年以来,对县域内138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全覆盖,督促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医保政策法规要求,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按照市医保局统一安排,与齐河县、禹城市进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交叉飞行检查,及时形成负面清单并开展本县专项检查工作,确保飞检效益最大化,有效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基金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普法宣传的形式、措施变化不大、方式不活、吸引力不大,有时候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普法宣传工作缺少深度和氛围,没能很好的将普法教育与医疗保障具体工作融会贯通,距离真正入脑入心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医保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方面我局监管面广量大(全县有43万参保人员、56家定点医疗机构、82家定点零售药店),执法人员少与定点医药机构多的矛盾凸显。另一方面基金监管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医保监管工作专业性强,需要具备一定的医疗、医保、法律、信息等专业技术能力,医保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三)“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有待健全。行政执法上虽然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在省局统一部署下建立了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执法事项“两库一清单”,但制度要求的按照执法计划和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单等机制实际运作覆盖面不足,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执法实践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开展各项执法培训。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全局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的关键,不断提升医保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定期邀请职业律师、市医疗保障局执法支队等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对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检查的工作标准、风险防范、文书制作、法制审核、案卷装订、应急处突等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
(二)加强医保法治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执法监管力量,在现有人员结构上谋新路,积极推进基金监管职能机构建设,按照因岗择人、因人适岗的原则,安排拥有医疗、财务、信息管理、法律等专业人员参加执法考试,配优配强医保执法队伍。聚焦“学、练、考、用、督”,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扎实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全面提高工作站位、执法标准,更好发挥其专业优势和特长,努力打造法治化医保队伍。
(三)以查代训提升实战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的法治理念。结合日常巡查、问题线索调查,采取“以案代训”“跟案指导”的方式,从发现线索、深入排查到执法取证、询问笔录书写、调查终结报告填写等实践中推进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医保建设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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