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宁津县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退伍大学生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2024年3月(含)之前退出现役的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入伍地为宁津县,服义务兵役期满。
2、入伍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新生和在校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5年内取得毕业证书,在取得毕业证书当年享受优惠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入伍前存在逃避兵役登记、拒服兵役或在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符合县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条件但当年未报考的;
3、已被事业单位聘用的;
4、提前退役的;
5、往年已经参加过宁津县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入伍的:按宁发〔2012〕19号文件规定执行;
2016年以后入伍的:按宁发〔2016〕13号文件规定执行。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或未参加考试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考试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考试
考试为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人员的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
2024年9月14日到宁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成绩及排名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进行排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客观题分数确定入围名单和名次,客观题分数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档案审查
对考试入围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入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入围资格。
五、选岗
经考试入围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先选的原则,组织公开选岗。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考试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考试信息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考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考试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考试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本公告内容由宁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5221616
宁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8日